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岁,最高可续保至九十九岁
保险期间:一年
等待期:30天
年度赔付限额:200万
免赔额:一般医疗免赔额1万;重疾医疗免赔额零
赔付比例:100%或80%
产品特色
1、医院范围选择宽
可选择二级及以上医院、民营或私立医院,同时涵盖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尊享贵宾服务;
2、小病大病保障足
保险期间内最高给付限额高达200万,高额保障,小病大病皆无忧,无终身给付限制;
3、突破医保限制少
突破医保用药、检查、器材、设施限制,帮助患者更快的康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入住医院治疗或进行指定门急诊治疗, 则保险公司按约定计算方法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其“约定项目费用”范围分别如下:
(1)在计算住院费用补偿金时,“约定项目费用”指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和其他费用。
(2)在计算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时,“约定项目费用”指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的住院前后门急诊费、门诊手术费、放化疗、透析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和门诊靶向药费。
计算方法
初算金额=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每次住院或每次门急诊的“约定项目费用”总额×给付比例-已获得的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偿费用
(1)当初算金额≤约定项目费用发生时的剩余年度免赔额时,该次补偿金金额为零,同时,该保险期间内此后的剩余年度免赔额相应扣减该初算金额;
(2)当初算金额>约定项目费用发生时的剩余年度免赔额时,该次补偿金金额=初算金额-剩余年度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