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抵押权人,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抵押房产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产品特点】
无需现金交保费
终身领取养老金
信用额度活安排
抵押房屋可自住
房价升贬均无忧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有完全独立、合法产权房屋且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自然人;夫妻双方共有房屋情况下投保,夫妻双方年龄需同时满足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终身
基本养老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根据所抵押房屋的有效保险价值、被保险人的性别及年龄、所选择的身故责任方案等因素后确定,该金额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信用额度: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申请部分领取信用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信用额度每个保单年度最多支取一次,每次支取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有效保险价值的10%的限额。
【保险责任】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每一个养老保险金给付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养老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保险金
两种身故责任方案可任选其一
方案一: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身故给付责任,合同终止。该方案下,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金额高于方案二中的养老保险金金额。
方案二: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该方案下,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低于方案一中的养老保险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