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营口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原创
沃保网
吴雅珍
2019-01-26 15: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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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保网小编从辽宁省省统计局、营口市统计局以及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大官网公布的相关通告中,了解到营口市2018-2019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将有所调整。  

2019年营口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能报销的范围如下: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不能报销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2019年营口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本地就医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2%,在职本地就医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2%,在职本地就医一级医院报销比例92%;

在职转外住院:报销比例80%,急诊报销80%;

退休本地就医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7%,在职本地就医二级医院报销比例92%,在职本地就医一级医院报销比例97%;

退休外住院:8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按40%支付。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年度内初次住院,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精神病、肺结核、传染性肝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参保职工年度内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减半。

其他起付标准: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异地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8%;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13%;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18%;

退休员工: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3%;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8%;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为13%。

其他比例:转往外地就医的,负担比例为20%;异地急诊住院的负担比例为2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有门诊统筹基金按55%予以报销。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营口市社保中心。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电话:041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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