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原创
沃保网
林黎婷
2019-01-23 1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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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小编根据湘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了解到最新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自付标准等,并整理了重点。

最新消息:

2017开始医疗报销按病种收费,也就是套餐收费,依据是《关于州直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开始省内可异地结算,依据是《我州职工医保可在省内实行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参保职工当年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分别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

目前我州参保职工当年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个人自付标准


每日最高报销标准和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联系电话:0743-822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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