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生育保险
一、2019赣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二、2019赣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①产前检查:不分医院等级,报销标准统一为300元。
②顺产的:一级医院报销1200元,二级医院报销1400元,三级医院报销1500元。
③难产的:一级医院报销1700元,二级医院报销1900元,三级医院报销2000元。
④剖宫产的:一级医院报销2200元,二级医院报销2800元,三级医院报销3300元。
⑤宫外孕:一级医院报销2200元,二级医院报销2800元,三级医院报销3300元。
⑥怀孕4-7个月流产或引产:一级医院报销800元,二级医院报销900元,三级医院报销1000元。
⑦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不分医院等级,报销标准统一为200元。
⑧人工终于妊娠术:不分医院等级,报销标准统一为200元。
三、2019赣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1、生育待遇审核表(在经办机构领取)
2、生育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6、正式票据(原件)
四、2019赣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赣州市社保中心。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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