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3、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019年重庆生育津贴领怎么领
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流程
1、由参保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以上材料到经办机构申领,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
2、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2019年重庆生育津贴领怎么算
生育津贴统一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
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具体发放标准是: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举例:如果一个职工在2017.1.10顺产一胎儿,此职工所在单位2016.7-2017.6期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的平均缴费基数为2100元,则此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为2100/30*120=840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重庆市社保中心。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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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