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富倍致”年金保险和“财富优享”差不多,区别在于特别年金的领取,财富倍一次性领,财富优享领5次,但是领取的比例不同,分次领的总额高于一次性领,一次性领如果再次理财更有优势,就看主要用途是什么。
【投保须知】
保险期限:保至100周岁
犹豫期:15天(15天无理由退货)
【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不管什么原因身故,按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两者较大指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注:已交保费就是累计已经交的保费,年交保费乘于交费次数;现金价值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为准。
2. 生存年金 60岁后2倍保额
(1)保单满6周年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每年按100%保额给付生存年金;
(2)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至100周岁,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2倍生存年金。
领取中间身故可按第“1”条给付身故金,本金不会有损失。
3. 特别生存年金
合同满5周年,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按“20%*年交保费*保单年度(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比如,年交保费为10万元,第5年可以领20%*10万*5=10万,只领一次。
点击了解:阳光人寿财富优享年金保险。
4. 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仍生存,可以按约定给付生存金,按100%已交保费给付,给付后合同终止。
【领取时间线】
1. 保单生效满5年,可按“20%*年交保费*保单年度(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领一次;
2. 保单生效满6年至59周岁,每年领100%保额;
3. 被保险人满60周岁至100周岁,每年领200%保额;
4. 保单期间内身故,可按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领取身故金。
【保单权益】
1. 保单有争议,可在请求保险金5年内争取自己的权益;
2. 宽限期有60天可缓冲,在交费日60天内缴纳保单都有效;
3. 可以用现金价值贷款,80%额度,限6个月/次,本息一起还;
4. 不想交了,保单生效2年后可申请减额交清,现金价值够就可降低保额交满后期保费,领取金额、现金价值、基本保额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