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月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实际缴费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目前温州市区女职工生育时顺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国家调整产假天数的,生育津贴随之调整),但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贴:
1.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时同时遇有上述两种情形的,可以同时增加生育津贴。因此,女职工生育时实施剖宫产且生育双胞胎的,可以享受128天生育津贴。
2019年温州生育津贴怎么领
一般来说,由用人单位向其单位参保辖区的人力社保所、分局提出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申请。如果材料齐全,社保窗口受理后,一般20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后的次月审批,并发放生育保险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待遇是按月统一转账到用人单位所留的银行账户,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参保职工。
2019年温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①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参保,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次月起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即要连续缴纳13个月以上);
②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相关审批和规定;
③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即仍然在用人单位参保)。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温州市社保中心。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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