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组合】
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D款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可选)
泰康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可选)
【产品介绍】
0至70周岁的健康人群可保,保障至终身,多种交费期间可选;
保障内容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115种)
等待期(90天)内非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第10年前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第11年后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重疾保险金;
二、轻症疾病保险金(60种)
等待期(90天)内非意外伤害导致罹患轻症,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导致罹患或等待期后确诊轻症,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积最多给付6次,每次间隔90天以上;
三、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内非意外身故返还保费,合同终止;
18岁(不含)前不幸身故,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岁后,且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0年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150%赔付;
18岁后,且合同生效满11年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付;
四、被保险人豁免
被保险人初次确诊轻症可豁免余期保费;
五、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重疾/轻症/身故可豁免余期保费;
六、一般意外伤残/身故保险金
一般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乘以基本保额赔付,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额;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
七、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等待期(180内)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等待期后75岁前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75岁后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八、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
75岁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75岁后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特定交通工具包含: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网约车、水上交通等
九、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75岁前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按1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75岁后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按4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金
75岁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75岁后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十一、意外伤残豁免保费
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发生2至10级伤残可豁免余期应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