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养老金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企业按照企业缴费基数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灵活就业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业主按全部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的1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大连养老金缴费基数
(一)企业及其职工。
1、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条件成熟时,以本人上月实际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
从200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企业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1、从2006年7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参保缴费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对于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实行5年过渡期。其 中:2006年7月起,缴费基数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7年7月起不低于70%,2008年7月起不低于80%,2009年7月起不低于90%,2010年7月以后为100%。
3、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和“4555”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各缴费年度,可根据本人缴费能力选择最低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企业职工在大连市统筹范围内调动的,原单位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动;由统筹范围外调入的职工及新招用的职工,以本企业当年确定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19年大连养老金缴费基数公布
2018年7月3日,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数据显示,2017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1884元,月平均工资为6824元,比上年增长11.02%。随着2017年社平工资的发布,相应的社保缴费最低、最高基数和公积金缴费基数都会发生相应变化。
社保缴费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即4094元,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即20472元. 采暖费缴费基数为6824元,最低缴费金额如下图所示:
2018年7月——2019年6日,按照最低缴纳标准,大连社会保险单位加个人部分合计:1580.28元,如果户籍是大连市内四区、金州区、旅顺口区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单位加个人部分合计为:1648.5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大连市社保中心。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联系电话:041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