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长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地区,标准也不一样,领取条件如上述六个。
【长沙失业保险可领取标准】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长沙市社保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联系电话:073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