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中宏长保安康至惠版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中宏长保安康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中宏附加长保轻症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0年、15年、19年、29年交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0%基本保额,累计3次为限,无间隔期,给付完成后本项责任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疾分为4组,每组可给付1次基本保额,累计3次为限,给付比例逐次递增,依次为100%、130%、150%,间隔期180天,给付完成后合同终止。
3、生命末期保险金: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三者较大值,合同终止。
5、保费豁免:被保人初次确诊轻症或重疾后,交费期间剩余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
6、增值服务:日常管理与重疾MDT多学科专家会诊。
备注: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与生命末期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若同时符合重疾与轻症给付条件,仅给付重疾保险金。
【案例演示】
今年30岁的钱先生是上海某水产店主,生意红红火火,家庭幸福美满。作为家中的经济支柱,为了避免将来患病造成家庭经济压力骤增,钱先生给自己投保了“中宏长保安康至惠版保险产品计划”,基本保额50万元,交费期间19年,首年保费18710元,其中主险保费18295元,附加险保费415元,保障至终身,合同受益人为妻子。那么在度过等待期后,钱先生可以享受到以下一系列的保险利益保障:
1、重疾保障:100种重疾分为4组,每组可给付1次,累计3次为限。第一次给付50万元,第二次给付65万元,第三次给付75万元。
2、轻症保障:40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10万元,无间隔期。
3、生命末期保障:如钱先生日后不幸处于生命末期阶段,那么保险公司将给付50万元。
4、身故保障:若钱先生日后不幸身故,那么他妻子将获得50万元身故赔付。
5、保费豁免:在钱先生初次确诊轻症或者重疾后,即可免交剩余保费,但是合同权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