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019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及流程
1、《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流程
1、准备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2019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1)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2)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143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生育津贴月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3)一次性营养补助
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南京市社保中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水西门大街73号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02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