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2019年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及流程
1、生育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
2、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3、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4、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2019年苏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一次性补贴给职工个人,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
妊娠3-7个月的,700元;
妊娠7个月以上的,1000元。
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调整为1747元。
生育津贴月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苏州市社保中心。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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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