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目前有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等三项,在达到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都为70%。
一是自付部分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二是高额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三是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珠海医保住院报销的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自付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市外转诊800元
4.5万以下:在职:92%;退休:94%;大病医保:90%
4.5万—25万:90%;市外转诊:较同档次减少2%
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6个月: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6个月≤参保<12个月: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
参保≥12个月:25万/社保年度
(中断缴费2个月或以上再次缴费时,视同新参保)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举例
例:一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在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住院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0700元,全部为符合规定的核准基本医疗费用,则统筹基金应支付多少元?个人需自付多少元?
解: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92%,则统筹基金支付:(10700-700)×92%=9200(元),
个人需自付:(10700-700)×8%+700=150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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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234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