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寿京康葆重疾险产品介绍:100种重疾+60种轻症+案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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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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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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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寿京康葆覆盖100种重、60种轻症、特定重疾、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等六重保障,同时自带被保人轻症保费豁免和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保费豁免,属于保障很全面的重疾险产品。

【产品名称】

北京人寿京康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日-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内身故、高残、处于疾病终末期、确诊轻症、重疾,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60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0%基本保额,无间隔期,累计3次为限。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疾不分组,确诊给付1次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男性/女性/少儿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男性/女性/少儿特定重疾,除重疾保险金外,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18岁前处于疾病终末期,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岁后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岁后身故,合同终止。

6、高残保险金:18岁前高残,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岁后高残,合同终止。

7、轻症疾病保费豁免:初次确诊轻症即免交余期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8、投保人意外身故保费豁免:为未成年人投保的投保人60岁前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豁免投保人身故日后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9、投保人意外高残保费豁免:为未成年人投保的投保人60岁前因意外伤害180天内高残,豁免投保人高残日后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①责任2、4、5、6仅给付其中一项,若同时符合责任1、2、4、6给付条件,则仅给付责任2、4、6中的一项。

        ②特定重疾:男性为肝癌、肺癌、前列腺癌;女性为肺癌、乳腺癌、卵巢癌;少儿为脑癌、骨癌、白血病。

 

【案例演示】

郑先生是北京某私企白领,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北京人寿京康葆重疾险,保额5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障至终身,首年保费14900元,那么在度过等待期后,郑先生可享受以下保险利益保障:

1、轻症保障:60种重疾不分组,每种可赔付1次10万元,累计3次,最高赔付累计30万元。

2、重疾保障:100种重疾不分组,确诊即给付50万元。

3、男性特定重疾保障:若郑先生不幸确诊肺癌、肝癌、前列腺癌中的一种或多种,那么除给付50万元重疾保险金,还将获得25万元的额外给付。

4、疾病终末期保障:若郑先生不幸确诊处于疾病终末期阶段,那么他将获得50万元赔付。

5、身故/高残保障:若郑先生不幸身故或者高残,那么保险公司将给付50万元。

6、保费豁免:在郑先生初次确诊轻症后,自确诊日后的余期保费都将免交,但是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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