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优享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7周岁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保险责任】
一、关爱金
合同生效第5年,保险公司按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给付关爱金。
二、年金
自第六个年起,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三、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分红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分红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身故时已交的保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六、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年满 70 周岁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
交费方式:趸交、转入保险费、追加保费
保险期间:终身
最低保证利率:3%
近1年结算利率:5%
初始费用:趸交3%、追加保险费3%、转入保险费0.5%
退保/部分领取费用:前五年分别为5%、4%、3%、2%、1%;第六年以后0%。第5年开始部每年初次部分领取免收手续费,再次领取收取20元/次。
5年保单持续奖励:按前5年约定转入的保险费之和的0.5%计算,转入个人账户
贷款:可贷款,最高为账户价值80%。
保险责任:
一、年金
第10年开始领取,按个人账户价值乘以约定比例领取,,每年领取不超过所交保费的20%;
二、身故保险金
不幸身故,按以下较大者给付:
(1)所交保费减去已领取年金和部分领取
(2)个人账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