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君康人寿多倍宝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28日-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
犹豫期:10天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内发生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或处于疾病终末期均不承担保险责任,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35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种疾病可给付1次,累计3次为限,第1次给付30%基本保额,第2次给付35%基本保额,第3次给付40%基本保额。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中症疾病保险金:2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种疾病可给付1次,累计2次为限,每次给付50%基本保额。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5种重疾分为4组,每组可给付1次,累计4次为限,间隔期180天。第1次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三者较大值,剩余3次给付基本保额,给付完成后,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18岁(不含)前身故,给付200%已交保费;18岁(含)后身故,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三者较大值,合同终止。
5、全残保险金:18岁(不含)前全残,给付200%已交保费;18岁(含)后全残,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三者较大值,合同终止。
6、疾病终末期保险金:18岁(不含)前处于疾病终末期阶段,给付200%已交保费;18岁(含)后处于疾病终末期阶段,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三者较大值,合同终止。
7、被保险人保费豁免:被保险人初次确诊轻症、中症或者重疾即免交余期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依然有效。
8、投保人保费豁免:投保人初次确诊轻症、中症或者重疾即免交余期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依然有效。
备注:①重疾、身故、全残和疾病终末期保险责任仅给付其中一项。
②疾病保险责任给付优先顺序为重疾〉中症〉轻症,给付重疾后不再承担中症和轻症保险责任。
③责任8的豁免条件为投保人需在60岁前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
【案例演示】
赵先生,30岁,私营企业主,为自己投保了君康人寿多倍宝至尊版重疾险,保额50万元,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20年,首年保费12250元,那么赵先生在90天等待期后即可享受到如下利益保障:
1、轻症保障:35种轻症每种可赔1次,累计3次,无间隔期,第一次赔15万元,第二次赔175000元,第三次赔20万元。
2、中症保障:20种中症每种可赔1次,累计2次,无间隔期,每次赔25万元。
3、重疾保障:105种重疾分为4组,每组可赔1次,累计4次,间隔期180天,第一次赔付不低于50万元,剩余3次每次赔付50万元。
4、疾病终末期保障:保险金不低于50万元。
5、身故保障:不低于50万元。
6、全残保障:不低于50万元。
7、保费豁免:赵先生在初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后就可免交余下各期保费,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