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2018年9月1号投保平安重疾超额保计划一,重大疾病保险金额20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200万,首年保费347元。
假设王先生半年后因胃部不适就医确诊为胃癌,王先生随即入院接受治疗。
王先生确诊胃癌立刻获得2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
200万医疗责任有效期可到2020年9月1日(免费延续1年)
通过一年的治疗,王先生医疗花费共计60万,其中社保报销8万。
王先生通过向平安健康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责任理赔,获赔32万(60万-重疾保险金20万-社保8万)
万先生共获平安健康理赔52万(20万+32万),自费0元。
【常见问题】
1、续保政策?
答:在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按照原保障计划重新投保的,或者降低计划,不需要健康告知,不重新计算等待期。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险产品已停止销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申请。
2、理赔后可重新投保吗?
答:有理赔过即不在支持重新投保。如果因保险事故通知延迟导致保险公司已经接受重新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3、有无社保在赔付时有区别吗?
答:保障范围内,重大疾病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均不受社保限制,100%赔偿,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需要超过免赔额(即重大疾病保险金),另需扣除客户已在其他渠道获得赔偿的部分,剩余金额100%赔付。
4、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理赔顺序?
答:先按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超过部分再进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报销。
5、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哪些医疗费用责任?
答:包含床位费、陪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6、客户在保单终止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是否可以继续报销?
答:合同届满但治疗还没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重大疾病医疗责任直至确诊日所在年度终止后满一年为止,但是累积赔付金额不能超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