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复星保德信福星普照两全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保至80岁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交
犹豫期:15天
【产品特点】
1、交费灵活,长久保障:趸交/3年/5年/10年,自由选择,最高保障到80岁。
2、保障全面,涵盖更广:涵盖各种交通工具,特增加租赁及网约车赔付,出行零负担。
3、重灾赔付,根据关怀: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赔付彰显人文关怀。
4、满期返还,投保无忧:满期领取已交保费,保障无忧。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已交保费×对应比例给付,具体比例:18-40岁,给付比例160%;40-60岁,给付比例140%;61岁以上,给付比例120%。给付完成后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因意外伤害事故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陆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乘坐陆上交通工具期间(不包括期间在交通工具外部的时间)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水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乘坐水上交通工具期间(不包括期间在交通工具外部的时间)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乘坐民航客机期间(不包括期间在客机外部的时间)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6、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在私家车内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70岁后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7、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在公务或商务车内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70岁后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8、租赁车或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在租赁车或网约车内因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70岁后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9、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因8种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70岁后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10、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林先生今年30岁,是某变压器销售代表,需要经常出差。为了自己能拥有一份意外保障,他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复星保德信福星普照两全保险,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1638元,那么林先生可享受如下利益保障: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已交保费×对应比例给付,具体比例:18-40岁,给付比例160%;40-60岁,给付比例140%;61岁以上,给付比例120%。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万元。
3、陆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万元。
4、水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万元。
5、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万元。
6、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100万元;70岁后50万元。
7、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100万元;70岁后50万元。
8、租赁车或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100万元;70岁后50万元。
9、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70岁前100万元;70岁后50万元。
10、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给付16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