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被保险恩发生重大疾病、特定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终止,无息退还保费,意外伤害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前身故,按背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年交保费 ×已交年度数,给付,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18岁后身故,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按疾病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一共是保80种,包括了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前6种常见重疾的发生率在较多年龄段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中占比为60%-90%,最高的占比达94.5%。
特定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在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额30%给付。每种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2次为限。
特定疾病一共保50种,11种常见轻症覆盖如下:
特定疾病豁免保费: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豁免自特定疾病确诊之日后的各期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案例
30岁的王先生投保了君龙健康超满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保障至终身,缴费期间为20年,年交保费2360元,妻子李女士为指定深度收益人。
则王先生的保险利益如下:
特定疾病保险金:王先生在等待期后确诊为特定疾病赔付30万,累计给付2次为限,即最高赔60万。
重大疾病保险金:王先生若在等待期后患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10万,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豁免:王先生若患特定疾病,豁免王先生剩下未支付的期交保费。
身故保险金:王先生若不幸身故,给付10万的身故金,受益人为妻子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