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11〕91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唐政函〔2014〕185号〕和《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唐政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统计局、唐山市统计局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38.83元;
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70元。
2018-2019年唐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300%以上的,以300%(16316.49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60%的,以60%(3263.3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70元)300%以上的,以300%(16710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70元)60%的,以60%(3342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70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唐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1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唐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60%-300%确定。自由职业者可在这23个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缴纳本人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为3263.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316.49元。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70元)60%(3342元)确定。
2018-2019年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9%;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1元/月。
2018-2019年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263.3*20%*12=7831.92元/年
医疗保险:3342*9%*12=3609.36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1*12=132元/年
总计:7831.92+3609.36+132=11573.28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16316.49*20%*12=39159.6元/年
医疗保险:3342*9%*12=3609.36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1*12=132元/年
总计:39159.6+3609.36+132=42900.96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唐山市社保中心。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电话:031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tangshan.gov.cn/zhuzhan/rmzfwangzhantuijian/20180626/606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