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892元,月平均工资为3991元;
2017年抚顺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54元,月平均工资为3729.5元。
2018-2019年抚顺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92元)确定。按照规定,2018年度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92元)的60%,即2395元/月(47892÷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92元)的300%,即11973元/月(47892÷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抚顺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54元)确定。按照规定,2018年度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017年抚顺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54元)的100%,即3730元/月(44754÷12×100%),最高缴费基数为2017年抚顺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54元)的300%,即11189元/月(44754÷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018-2019年抚顺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7.5元。
2018-2019年抚顺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抚顺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92元)的60%,70%,80%,90%,1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为2395元/月、2794元/月、3193元/月、3592元/月、3991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抚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92元)的100%确定,即缴费基数为3991元/月。
2018-2019年抚顺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5%或9%;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0元/年。
2018-2019年抚顺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95*20%*12=5748元/年
医疗保险:3991*5%*12=2394.6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0元/年
总计:5748+2394.6+90=8232.6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991*20%*12=9578.4元/年
医疗保险:2395*9%*12=2586.6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0元/年
总计:9578.4+2586.6+90=12255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抚顺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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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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