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缴费基数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社险发〔2018〕2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进行的。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41元;
2017年乌兰察布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8元。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2018年度月缴费基数。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统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即乌兰察布市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384.6元(5641×60%),最高缴费基数为16923元(5641×300%)。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乌兰察布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即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422.4元(5528×80%),最高缴费基数为16584元(5528×300%)。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乌兰察布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即乌兰察布市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316.8元(5528×60%),最高缴费基数为16584元(5528×300%)。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0元,个人缴6元。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分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 即:3384.6元/月、3948.70元/月、4512.8元/月、5076.90元/月、5641元/月、8461.5元/月、11282元/月、14102.5元/月、16923元/月,对应的年缴费为8123.04 元/年、9476.88元、10830.72元/年、12184.56元/年、13538.4元/年、20307.6元/年、27076.8元/年、33846元/年、40615.2元/年。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2018-2019年乌兰察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641*60%*20%*12=8123.04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641*300%*20%*12=40615.2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乌兰察布市社保中心。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西街1号楼
联系电话:0474-12333
官网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