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80号)及山东省统计局统计年报公布的2018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统计,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以该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019年淄博市企业社会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634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3269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
工伤保险:
按国家划分的工伤风险类别及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2-1.9%缴费,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
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费。
失业保险:
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淄博市社保中心。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电话:0533-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hrss.jining.gov.cn/art/2019/7/4/art_15073_1528944.html
http://hrss.zibo.gov.cn/art/2019/7/2/art_8615_1696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