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宝宝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17周岁
保险期间:20年/25年/30年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5/10/15/20年交
【保险责任】
主险——和谐健康宝宝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80万)
等待期:180天。等待期内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身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轻症疾病(30种):给付30%基本保额,赔付一次,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60种):给付100%基本保额,赔付一次,本项责任和轻症责任均终止,合同现金价值减至为零,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给付合同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重疾/轻症豁免保费:符合轻症、重疾赔付条件的,同时免交合同余期全部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附加险——和谐附加少儿重大疾病长期医疗保险(可选,保额50万/100万/300万)
等待期:180天。等待期内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定义的重大疾病、主险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45种):累计给付之和以附加险保险金额为限。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膳食费、手术费、药品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救护车使用费。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①门诊肾透析;
②恶性肿瘤特殊门诊治疗: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治疗、肿瘤靶向疗法;
③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前7天和出院后30天内)。
注:若被保险人发生的重大疾病不属于附加险定义的45种重大疾病,不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疾/轻症豁免保费: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定义的重大疾病、主险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可豁免确诊日起附加险各期保费。
赔付规则:
若被保险人相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对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在扣除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报销后,按100%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相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但未通过社保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按70%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已不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按70%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案例演示】
和先生为自己的儿子(1周岁)购买了“和谐健康宝宝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其中主险保额50万元,附加险保额300万元,保障30年,分20年缴费,年交保费为1129.2元。保障如下:
轻症疾病保险金:15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
身故保险金:主险已交保费。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300万元。
重疾/轻症豁免保费: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理赔情景假设:
若合同生效1年后儿子不幸初次确诊患脑炎,可获得轻症赔付15万元,并免交后续保费。
2年后儿子又不幸初次确诊白血病,获得重疾赔付50万元,治疗费用由附加重疾医疗险报销,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