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华市企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
此次调整是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中公布的浙江省2017年度平均工资。
2018-2019年金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28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60元/月)确定。(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金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个人不缴。
2018-2019年金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金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790元同时不高于14220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790元同时不高于14220元
2018-2019年金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8%,
医疗保险:5%,
2018-2019年金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790*18%=682.2/月
医疗保险:3790*5%=189.5/月
总计:682.2+189.5=871.7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金华市社保中心。
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华市白龙桥镇华龙南街88号
电话:0579-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jhlss.gov.cn/xwzx/zhgg/201806/t20180626_2508986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