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宜宾市最新个人及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原创
沃保网
谢丽玉
2018-06-19
100
2018年6月19日沃保网小编从四川省统计局官网公布的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及宜宾市统计局官网公布的《2017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排名第八》,了解到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宜宾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

根据宜宾市社保相关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632元,2017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195元。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582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40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4775元/月)确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54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4516元/月)确定。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2388元)、50%(2985元)、60%(3582元)、70%(4179元)、80%(4775元)、90%(5372元)、100%(5969元)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4775元)。

2018-2019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8.5%。

2018-2019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477.6元/月

医疗保险:4775*8.5%=405.875元/月

总计:477.6+405.875=883.475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宜宾市社保中心。

宜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西段13号

电话:0831-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sc.stats.gov.cn/tjxx/zxfb/201805/t20180515_259131.html

http://www.stats-yb.gov.cn/Item/954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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