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确认的。
此次调整是根据海南省统计局统计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55元/月,年平均工资为69060元(=5755×12)而进行的。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7265元、下限:3453元)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453元)-300%(17265元)范围内自行选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55元。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6%。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453*20%=690.6元/月
医疗保险:5755*6%=345.3元/月
总计:690.6+345.3=1035.9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海口市社保中心。
海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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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9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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