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是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规定7月1日起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927元(5661元/月)。
2018-2019年合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6982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396元/月)确定。
例:
职工小李2017年月平均工资4000元,小李社保缴费基数为4000元。
职工小王2017年月平均工资3000元;小王社保缴费基数按照3396元进行,因为小王低于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396元/月),所以缴费基数为3396元。
2018-2019年合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5元,个人缴0元。
注:合肥为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所以不需要缴费生育保险,具体政策变化请关注合肥社保局。
2018-2019年合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合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396元)-100%(5661元)范围内自行选择,每档按照一百元递增。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396元)。
2018-2019年合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9%;
补充大病:个人缴15元。
2018-2019年合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396*20%=679.2元/月
医疗保险:3396*9%=305.64元/月
总计:679.2+305.64+15=999.84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合肥市社保中心。
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电话:055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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