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0-60周岁,最高可续保到80周岁
2、保险期间:1年
3、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4、等待期:30天,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接受治疗的无等待期。
5、保障额度:分为两档,基本保额100万和200万。
6、免赔额:1万
7、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普通部
【保险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必需且合理的以下四类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① 住院医疗费用
② 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③ 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④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以下四类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首先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给付限额后,再按照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①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② 恶性肿瘤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③ 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④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
一次就诊应当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就诊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费用补充-年免赔额)×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投保是以有社保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本次就诊时未使用社保或者公费医疗,则给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给付比例为100%。
【案例演示】
30岁王女士,有社保,投保幸福安康保,基本保额200万,保费268元。
假如王女士半年后不幸诊断出患有乳腺癌需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靶向药进口药品等60万,其中社保报销10万,那么王女士可获得的理赔为:
(60万-10万-1万)×100%=49万。
60万医疗费,王女士只需自付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