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产品组合
主险:太平洋锦绣前程两全保险
附加险:附加锦绣前程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 100,000 元)
投保指南
投保年龄:18岁——35岁
保险期间:30年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届满,给付130%的主险以及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160%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合同生效180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88种):等待期(180天)后,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附加险的基本保额给付,主险以及附加险同时终止。
等待期(180天)内,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已交的主险和附加险保费之和,主险以及附加险同时终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种):等待期后,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仅给付一次。
特定疾病保费豁免:若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除了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金外,豁免主险以及附加险保费,保障依然有效。
附:20种特疾包括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特定面积Ⅲ度烧伤、严重头部外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运动神经元病 、单侧肺脏切除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轻度颅脑手术、单耳失聪 、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心包膜切除术、肝叶切除 、单个肢体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