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4”文件?
为什么要从“1+4”说起呢?因为偿付能力的多少,怎么做,都是围绕着这5个文件来实行的,他们分别指的是 :
1、《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2、《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3、《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
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5、《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 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
这5个文件对风险控制,对保险业的监管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也是偿付能力执行的标准性文件,偿付能力一直是保险公司永恒的话题,如果偿付能力持续走低,就容易引发安邦事件,对投保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都不利。
看看2017年第4季度的169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变化以及风险综合评估情况:
注明:表格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表为作者本人。
偿付能力分成了两大块: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
计算公式是: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以上表格是169家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总体上充足率比较2017年第3季度和第1季度都有所下降,但是标准的偿付能力底线是150%,还是远高于这个数的!
在风险综合评估中除了个别3家评为C和D类,其他的评级都为A类和B类。风险综合评估的等级越高,抵抗风险的能力也会越高,也是偿付能力中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2017年的偿付能力报告,各保险公司陆续披露中,截止4月11日,已经有5家披露报告,先来看看这五家2016年和2017年偿付能力的变化情况:
注明:表格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表为作者本人。
从上表看出除了平安财险和中国人寿波动比较大以外,还有一个是人保财险也略有下降,其余的公司无论是综合偿付能力还是核心偿付能力都是属于上涨的趋势。平安健康险的涨幅最为明显,对比2016年度,涨幅179.8个百分点,而且偿付能力达到了327.2%!最稳的是众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均在350%略有浮动。
在追求保险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投资的扩大的基础上,更要对偿付能力的真实数据进行监控和管理,对流动性的风险也不可忽视,可持续发展才是保险公司正确的发展理念,审慎+创新,不负投保人所托,国之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