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更新于2018年03月19日,以下数据依据网络及各省市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衡阳县人民政府官方文件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分娩的生育保险报销: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 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生育保险报销: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长春市网友咨询内容:
员工做流产,生育险有何补助?申请补助都需要什么?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方解答:
1、单位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2个月,女职工做流产手术时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审批,享受相应待遇。
2、单位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女职工人流手术5个月后的当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领取津贴手续: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基数核查认定表(2013年的人流手术以后不需此表);医保卡,到医保局三楼所属窗口办理。补贴标准:8周以下:21天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8—16周:1个月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6-28周:42天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28周岁以上:3个月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
清远市网友咨询内容:
怀孕两个月,医院诊断为胚胎停止发育,需要人工流产。公司一直有交社保,请问生育津贴与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跟流程?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解答:
1、首先应提供职工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或出院记录原件、符合计划生育的书面证明材料到所属社保局打印《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及待遇申报表》到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报销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及待遇申报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或出院记录原件、符合计划生育的书面证明材料、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就业期间的单位会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资支付明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所属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及费用报销。
嘉兴市网友咨询内容:
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报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官方解答:
你好,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1、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无生育证明提供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流产证明),2、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的同时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3、病历证。4、填报《嘉兴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正确填写单位账号和开户银行。
江苏省网友咨询内容: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解答: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在本规定实施后,国家、省对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进行调整的,生育津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