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南
投保年龄:0-55岁,缴费期满不超过60岁
保障期间:至100岁
缴费期间: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险责任
生存金:合同生效第五起至保险期届满,每年给付基本保额。
特别生存金:合同生效未满55岁,60岁开始领取特别生存金;合同生效已满55岁,65岁开始领取特别生存金,特别生存金=基本保额*(1+特别生存金领取日起经过的完整保单年度数*5%)。
关爱金:合同生效未满18岁,且24岁、27岁、30岁、33岁生存,分别给付500%的基本保额。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投保人已满18岁未满65岁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则豁免余下保费,保障依然有效。
满期金:保险期届满生存,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投保案例
陈先生30岁为自己0岁的男宝宝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阳光人寿财富传家C款年金保险,5年交,年交保费10万元,保额11760元,保障至100岁,宝宝将获得以下保险利益:
生存给付 稳享百年
5岁-100岁,每年享有11760元的生存金,满足教育、婚嫁、养老等需求。
养老祝福 老有所尊
55岁起,每年享有11760元的特别生存金,以5%逐年递增,时间越久领得越多。
成长祝福 安家立业
24岁、27岁、30岁、33岁,分别享有58800元的关爱金,应对人生各阶段品质生活需求。
满期给付 祝寿添福
保险期满,返还50万保费,百岁老人特别奖励,提高晚年生活品质。
豁免保障 关怀备至
陈先生若因意外不幸在65岁前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余下保费,宝宝的保障依然有效,让爱延续,为爱守护。
身故保障 人性关怀
若宝宝不幸身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和现价较大者,更好实现财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