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保障空白 完善保障链条
40岁的王先生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前两年为自己准备了两份重疾险,一份20万元的纯重疾险,一份30万元包含轻症的重疾险。今年初王先生因一场火灾,导致III度烧伤,烧伤面积达全身体表面积15%-16%,预计初步治疗费用达10多万元。那么此时这两份高达50万元的重疾险可以赔偿多少呢?
首先,重疾中保障的严重III度烧伤赔付标准为:III度烧伤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所以很明显不能按重疾的标准来赔付。
然后,轻症中保障的较小面积III度烧伤赔付标准为:III度烧伤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10%或10%以上。可以看到已经满足的轻症赔付标准了,但是能赔多少呢?轻症一般的赔付比例为20%,那么此次王先生能赔到的理赔金共计6万元。
按重疾理赔达不到标准,按轻症理赔又低了,这多少让消费者感到无奈。针对“重疾不重,轻症不轻”的市场需求,大童保险与光大永明人寿在行业内首次推出含“中症”保障的重疾险——童佳保重大疾病保险,一款包含轻症、中症、重疾的产品闪亮登场,填补“中症”尴尬空白,健康险在产品库中又添一颗“新星”。
童佳保——保障更全面 理赔更合理
【产品介绍】
【案例演示】
投保情况:投保人王先生30周岁,被保险人王小贝(0岁男),投保“童佳保保障计划”,选择70周岁领取祝寿金,具体如下:
保障如下:
等待期内:若在合同生效90内,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王小贝首次确诊合同约定轻症、中症、重疾、达到疾病终末期,或者高度残疾、身故的,返还105%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下列保险事故,具体保险责任如下↓↓↓
1、35种轻症:30%基本保额,即15万元,不同轻症最多赔付3次,即最高可赔付4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2、20种中症:50%基本保额,即2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3、100种重疾:100%基本保额,即50万元,以及附加两全险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4、高度残疾或身故:不同年龄赔付不同,给付后合同终止。
<18周岁,给付200%主险已交保费+(主险和附加两全险保费之和,与附加两全险160%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18-40周岁,给付50万元+(主险和附加两全险保费之和,与附加两全险160%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41-60周岁,给付50万元+(主险和附加两全险保费之和,与附加两全险140%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61周岁,给付50万元+(主险和附加两全险保费之和,与附加两全险120%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5、疾病终末期:未满18周岁给付200%主险已交保费+附加两全险现金价值,已满18周岁,给付50万元+附加两全险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6、祝寿金:王小贝70周岁生存,可领取主险及附加两全险的所有保费之和,即(4600+850)×19=103550元。
7、被保险人豁免:确诊首次罹患合同约定轻症、中症,即可享受保费豁免,免交后期保费。
8、投保人豁免:若王先生不幸在交费期间内身故、高度残疾,或罹患合同约定重疾、中症、轻症、达到疾病终末,可享受保费豁免,免交后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