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产品构成:主险瑞泰稳康宝两全保险和附加险瑞泰附加稳康宝防癌疾病保险两者构成。
投保年龄:0-60周岁或18-50周岁
保障期限:至80周岁或30年
犹豫期:15天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观察期:1年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返还主险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及《瑞泰附加稳康宝癌症疾病保险》的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之和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满期仍生存,返还主险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及《瑞泰附加稳康宝癌症疾病保险》的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癌症保险金
若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一年内,确诊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按主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及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之和的110%给付癌症保险金。
若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一年后,确诊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
【责任免除】
总之,癌症疾病保险金免责条款只有两条十分宽松,但是观察期比较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