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范围:北京市社保参保人员。
2.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
3. 办理所需材料:
4. 办理流程:
1、街道办理减员流程
参保人员向参保所在地街道社保所提出减员申请,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街道社保所审核后办理减员手续。
2、学校办理减员流程
(1)参保人员本人或办理参保手续的家属向学校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表》和参保人员提交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区社保居民保险科为其办理减员手续。
(2)区社保居民保险科审核通过后办理减员手续。
二、参保单位职工失业转街道减员
1. 办理范围:北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相关依法成立的单位。
2.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办理所需材料: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减少表》一式两份;②减员报盘文件。
三、保险减员(失业转街道)
1.办理范围:个人存档,并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办理时间:每月15日-20日;
3.所需材料:
(1)存档卡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对账单;
(5)结清存档费(现金)。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四、保险减员(保险和档案转出)
1.办理范围:个人委托存档,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
3.所需材料:
(1)存档卡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商调函(由接收人事档案单位出具);
(4)结清存档费(现金);
4.办理时限:
(1)人事档案可当天办理调出手续;
(2)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完毕后,新单位在当月20日以后,可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