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险期间:定期10年、20年、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保险责任】
等待期内(180天)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或身故,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事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
癌症确诊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给付基本保额,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手术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并实施癌症手术治疗,按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
(同一保险单年度内,给付1次为限;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2次为限)
身 故 保 险 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被保险人的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身故时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二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癌症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癌症,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癌症之日起的本合同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案例】
女士,30周岁,投保《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顺定期癌症疾病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最高赔付保险金额:30万
癌症确诊保险金: 赔付10万后,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手术保险金: 一次赔付10万,累计赔付两次合计20万
癌症豁免保险费: 癌症确诊后投保人免交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身 故 保 险 金: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或保单现金价值二者较大者,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