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产品特色】
15种轻症最多赔付3次,40种重疾最多赔付3次,特定高发癌症额外赔付,更有长达10年的失能护理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55周岁
交费期间:5、10、15、20年
保障期限:终身
多次赔间隔期:1年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之前,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周岁之后,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二、轻症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确诊且80周岁之前,罹患合同定义的轻症,给付20%保额,不同轻症最多给付3次。
三、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确诊,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按保额给付首次重疾金,合同继续有效。
四、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重疾确诊和首次重疾间隔期为1年,且和首次重疾不同组别,按保额给付第二次重疾金,合同继续有效。
五、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三次重疾确诊和第二次重疾间隔期为1年,且和前两次重疾不同组别,按保额给付第三次重疾金,合同终止。
六、特定癌症保险金
等待期后确诊,罹患合同定义的特定癌症,且30天后仍生存,保险金=首次重疾金+额外50%保额,本项责任终止。
七、长期护理保险金
60周岁之后,若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180天以上的,每个月按保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给付,连续给付十年,共计一百二十次。
【投保案例】
韩女士20周岁,给自己投保“中韩永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年交3940元,交20年保终身,韩女士保障利益如下:
1、40种重大疾病:200,000元,不同组重疾累计赔3次,共计600,000元。
2、特定癌症:重疾20万+50%保额= 300,000元。
3、15种轻症疾病:40,000元,不同组轻症累计赔3次,共计120000元。
4、长期护理:60周岁之后,若初次达到长期护理状态,每月给付1667元,连续给付10年,共计200040元。
5、身故全残: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