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生命人寿小伙伴少儿教育金综合保障计划
【产品组合】
附加险:生命附加福安重大疾病
【产品特色】
1. 专属少儿教育理财保障,为孩子教育提供支撑。
2. 提供23种重大疾病+特种疾病赔付, 关心孩子健康成长。
3. 教育金:15岁返还保额的30%,18—21岁每年返还30%,22岁返还50% ,让孩子后期教育无后顾之后,还可以为孩子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4. 满期100%返还保险金。
5. 提供身故保障,为孩子身体安全保驾护航。
6. 享有保单红利,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7. 享有保费豁免功能。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12周岁
保险期间:至25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年缴至15岁
保额限制:最低15000元
【保险责任】
教育保险金:
1.被保人满15周岁仍生存,给付保额的30%,本合同继续有效;
2.被保人满18周岁仍生存,每年给付保额的30%,直到21周岁,共给付四次,本合同继续有效;
3.被保人满22周岁仍生存,给付保额的50%,本合同继续有效。
满期保险金给付:保额的100%,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被保人于合同生效起3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已交保费;
2. 被保人于合同生效起3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额的100。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则豁免余期保费,保费不用交,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红利:保险人会根据公司的盈余,分配红利,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不领取(放在保险公
司累计生息)。
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按3倍保额赔付。
特定疾病保险金:确诊首次患合同规定的特定疾病,按5倍保额赔付。
【责任免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
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 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 或患艾滋病 ;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发生上述情形时,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净额,但若未缴足两年保
险费的,则扣除手续费 后退还已缴保险费。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