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28后到17周岁
保险期间:1年,可自动申请续保
等待期:60天,因意外伤害患重疾无等待期
缴费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约定医院首次确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42种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本合同所保障的“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则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