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保监局和人身保险公司收到由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将列为免责病种”等炒作行为开展全面清查,各家险企需在5月31日之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上报保监会。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八种情形,只要各险企存在其中之一的情形,其省级分公司就将被当地保监局停止接受新业务3-6个月。若是一年内同一家人身保险公司有2家或以上分支机构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保监会将依法对总公司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6个月的监管措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追责机制,对于销售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高管将采取限薪、降职、停职等处罚措施。
八大雷区“踩雷”一个,最高停止新业务半年
以下八大“雷区”,险企若是“踩雷”一个,最高将面临总公司被停止接受新业务半年的监管措施。
一是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二是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
三是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以历史较高收益率披露宣传并承诺保证收益、以培训方式变相从事营销活动夸大产品收益;
四是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将银行存放的满期保险金续签保险合同“存款变保险”;
五是因销售误导问题导致非正常给付与退保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案件等;
六是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指挥、决策、组织、实施或者参与实施销售误导行为,或者指使、教唆、帮助、直接或者间接授意他人实施销售误导行为,以及有直接管理职责,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纠正销售误导行为;
七是通过虚假客户信息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八是其他因销售误导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引发较大风险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要对炒作“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等销售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和追责。所谓“返还型健康险”,在保险概念中并无此类产品,代理人口中的“返还型健康险” 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而早2006年,保监会就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发行的产品,大多采取“主险+附加险”的形式进行设计,本质上和所谓的“返还型健康险”不同。
人身保险产品监管“风暴”来袭?
在行业高压监管态势下,人身保险步步收紧。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环节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出现销售误导等违规问题、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从严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和纪律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高管人员采取限薪、降职、停职等处罚措施。
在产品设计端,5月12日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业内人士预计这将对中小型险企的在售主打产品构成不小的影响。
而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保监会多次发文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加强人身保险监管。
从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2016年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22万亿元,同比增长36.51%。增速创下2008年以来最高。根据海通证券分析,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74万亿元,同比增长31.72%,保障程度高的普通寿险贡献突出,实现保费收入1.05万亿元,同比增长55.34%,对行业保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5.77%;健康险保费收入0.40万亿元,增长67.71%,成为增长最快的险种且在人身险保费中占比升至18%;意外险保费收入达到0.07万亿元,增长17.99%,规模依然相对较小。在监管加强的情况下,万能险业务放缓。2016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1.19万亿元,年累计增速从3月的214%大幅降低至55%。人身保险机构人士表示,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销售进一步规范从短期来看有可能放缓人身险保费规模增速,但从长期来看,尤其利于各中小型险企调整业务结构,调整“阵痛期”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