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因素相关。因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待遇也不同。
关于退休待遇如何核定的问题,请参考我局网站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宣传提纲http://www.fnldbzj.gov.cn/nm_news_show.php?id=5468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工资一直不变,都是5000元,并一直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那么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5000元。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5000+5000)/2}*35*1%=17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8%*12/139=1208.6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750+1208.6=2958.6元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回复: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沃保网提醒: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及政策支持的不同,导致各地领取养老金金额会有所不同,并且养老金计算公式极其复杂,一般人无法能了解明白。沃保网小编建议可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当面咨询。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