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投保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沃保整理
2017-05-11
100
终身健康保障产品,提供60种重疾和15种早期治疗疾病保障,确诊早期治疗疾病可免交剩余保费,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全残及疾病终末期阶段皆提供保障。是一款不错的保险产品,下面去了解一下该款产品。

幸福人生在产品设计上也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健康投资与财富储蓄的平衡需求。在提供了长达几十年的健康保障后,如投保人依然健康长寿,可通过退保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用于养老补充,现金价值基本能够涵盖已交保费;如被保险人去世,则保险公司赔付的身故保险金也可留给后代。

(1)重大疾病保险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不受此180天限制),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疾病导致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所定义的身体全残,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专科医生8诊断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9,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5)早期治疗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所定义的早期治疗保险金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不受此180天限制),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并不随之减少相应给付额度。

【投保案例】

30岁的张先生购买了“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元,20年缴,年缴保费6639元。从保单生效起,张先生获得的保障请详见附件。

【投保规则】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60周岁。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