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经了解,被保险人蒋先生,湖南邵东人。年仅26岁的他为给妻儿营造良好的经济条件,独身一人在老挝波利坎赛省巴山县经营一家大型摩托车专卖店。2016年6月8日下午,蒋先生在店面遭遇劫匪,不幸被割破颈动脉导致失血身亡。
客户邓女士先后为丈夫蒋先生在新华保险投保了《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保额20万,《附加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额5万。根据相关保险规定,跨国意外死亡进行理赔必须出具驻当地大使馆开出的意外死亡证明。一边害怕触景伤情,一边因独自抚养幼女无法抽身前往老挝,邓女士迟迟未去办理证明。
了解到情况后,考虑到客户跨国补充材料确实不便,于是,新华保险理赔人员上门为客户服务协助快速理赔。在查询到该事故相关新闻报道后,理赔人员立即致电我国驻老挝大使馆获取事故佐证,并提前认定保险责任,依约给付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56万余元(其中,祥和万家按照保额和红利之和的2.5倍给付51万元,意外伤害给付5万元),在保险同业中做到率先理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