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年中国十大财产险理赔案例

沃保整理
2017-03-14 1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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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最具代表性十大财产险理赔案例,包括台风受损理赔案、船舶拖航南海海域沉没理赔案、特大雹灾理赔案例、远洋船舶捕捞作业火灾事故案例、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案例、特大暴雨理赔案等。

一、保险业携手共抗“莫兰蒂”台风案例

事件摘要:

2016年09月,第14号台风“莫兰蒂”登陆我国,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这既是2016年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闽南沿海风力最强的台风。台风导致厦门、泉州、宁波等地遭受巨大损失,面对灾情,保险业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取消中秋节休假,全力以赴投入到“莫兰蒂”灾后救援、查勘、理赔中。

理赔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台风保险业共接到财产险报案113153件,总涉案损失金额约44.95亿元。其中车险案件78657件,涉案金额9.76亿元,非车险案件34496件,涉案金额35.19亿元。截至2017年2月,已决案件件数99730件,件数结案率88.14%,目前保险业仍在稳步有序推进“莫兰蒂”台风的各项理赔工作。

专家点评:

“莫兰蒂”台风理赔应对中,各保险机构查勘、理赔两手抓,多方联动,共同救援抗灾。保险业快速高效的理赔,对帮助企业及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起到了重要作用,体现了保险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职能。

二、船舶拖航南海海域沉没理赔案

涉及险种:船舶险

风险类别:大风浪

赔付金额:15455万

案件摘要:中交航道局下属某企业为响应国家南海岛礁填海建岛号召,2015年1月相继调派多艘大功率工程船赴南海海域执行该任务。被派遣的T轮在广州接受中国船级社的适拖检验后,拖带起航,至近南海海域附近,遭遇持续大风浪,船体进水致沉没,沉没海域水深达4000米。事故导致船舶实际全损,无人员伤亡。

事发后,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考虑该案金额巨大,且T轮为执行国家海上战略需要前往南海执行任务,社会影响广泛。太保产险作为首席承保人,当即通知国内其他共保公司平安产险、大地保险、阳光保险及国外再保人,多家机构联合派出专业人员第一时间在船员到达的第一港口海南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实后,当即预付50%赔款7727万;在获得海事主管机关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后,迅速赔付余款7727万结案。

案件特点:本案是一起的典型的工程船远距离拖航沉没案件,因该船为执行国家海上战略任务,保险理赔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

专家点评:随着国家海上战略地位的提升,海洋开发、港口建设需求不断加快,船舶海上拖航已成为航运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海上拖航调遣作业,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专业性强,风险较高。保险业所提供的风险保障,助力了国家海洋战略的发展。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大雹灾理赔案例

涉及险种:农业保险

风险类别:冰雹

赔付金额:11241.13万元

案件摘要:

2016年6月19日,新疆博州地区遭受50年未遇的特大冰雹灾害,中华联合财险承保的32.8万亩农作物遭受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积极响应,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农业专家及受灾农户代表成立联合查勘小组,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采取科学的查勘定损方法,依托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精准定损。根据采集数据及农作物受灾实际情况,最终支付赔款11241.13万元,为及时恢复当地农业生产、维护农户切身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件特点:本案农作物受灾程度严重,社会影响深刻,保险机构积极响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新技术应用,极大提高了理赔查勘效率和定损准确性。

专家点评:新疆地处祖国边陲,建设兵团同时肩负屯垦戍边与社会维稳的使命。在农业生产遭受重大灾害损失之时,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了损失补偿作用,极大保障了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转变了农户“有灾害、找政府”的传统思维方式,提高了农户的参保意愿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橡胶树综合保险“莎莉嘉”强台风受损案例

涉及险种:农业保险

风险类别:台风

赔付金额:9688万元

案件摘要:

2016年10月18日,受第21号强台风“莎莉嘉”影响,某集团公司投保的橡胶树造成折断及倒伏等严重损害。经保险人查勘、定损,认定该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为了及时恢复生产,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人保财险先行预付2000万元,第一时间缓解了被保险人的资金紧张的状况。针对保险标的所处地域面积广、地形复杂、生长期不统一等特点,人保财险采取抽样调查定损法进行处理。通过确定受灾区域和抽样样本损失情况,最终支付赔款9688万元,相关工作得到了被保险人和行业的普遍好评。

案件特点:保险机构在赔案处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诚信敬业精神。

专家点评:我国橡胶树种植区域多地处台风灾害频发地段,保险业在积极开展理赔工作的同时,也在防灾减损工作中履行了社会责任。为了尽快恢复生产,保险机构及时履行了赔款预付义务,有效帮助企业加强灾后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灾后损失。同时开启绿色通道,采取多措并举快速理赔,充份发挥了农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职能。

五、某远洋船舶北太平洋捕捞作业火灾事故案例

涉及险种:远洋船舶定期险

风险类别:火灾

赔付金额:1118万美元

案件摘要:

2015年9月16日接到船东报案,称标的船舶在海上捕捞作业时船员生活区起火。华泰财险立即展开事故前期应急处理工作并即刻安排船员及被保险船舶的救助工作。9月18日由于持续燃烧,该轮发生爆炸缓慢沉入太平洋。由于标的轮已发生实际全损,华泰财险马上将工作重点转移至事故调查。经过详尽分析和推断,合理推论出起火点、起火原因、助燃物,进一步还原了事故经过。

本案中保险人,协调国内外辅助人、各利益方,准确判断、充分沟通、决策果断,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进行结案处理,最终赔付被保险人1118万美元。

案例特色:船舶海上事故现场留存难、处理难,需要保险机构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能力,本案对此作了很好的体现。

专家点评:本次涉及的是船舶海上出险事故,因此事故第一现场极难留存,保险机构借助丰富的风险管理、事故处理经验,及时反应,借助海外检验代理人的力量,合理制定处置方案,并在核实事故事实、赔款支付等方面取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真正践行了保险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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