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防癌险——全面防癌惠民第一险
【产品亮点】
高:保费低廉高额保障
全:多重保障全面呵护
省:保费豁免爱不停歇
老:满期返还双重关怀
广:保障宽泛老少皆宜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28天—60岁周岁
保障期间:至60岁、70岁、80岁
交费方式: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保障详情】
1、癌症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癌症给付所交保费;一年后确诊癌症赔付保额100%,合同继续有效。
2、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岁以上男性(前列腺癌、肺癌)额外给付保额的30%;
18岁以上女性(乳腺癌、宫颈癌)额外给付保额的30%;
18岁以下少儿(白血病、骨癌)额外赔付保额30%;
特定癌症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癌症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轻症癌症(原位癌、皮肤癌)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轻症癌症给付保额的30%,最高给付10万。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4、癌症康复保险金:一旦确诊癌症30日后生存给付保额的20%;如果确诊生存一年后再给付保额20%康复金;共给付5年,以保额金额的100%为限。
5、豁免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发生癌症,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给付所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18岁之后身故给付所交保费的105%或者保单现金价值。
注:癌症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7、满期保险金:如果到保单满期时未发生合同规定的癌症,给付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投保案例:
30岁男性为自己投保保额10万的防癌险,保障到80岁,年交1850元,交20年,保障利益如下:
保障权益如下:
癌症确诊金:10万元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3万元
轻症癌症金:3万元
癌症康复金:每年2万元X5年=10万
豁免保费:确诊癌症之后,余期未交保费免交。
身故金:身故按所交保费105%或现金价值赔付。
健康满期金:80岁时给付37000元。
最高可获得(轻症癌症3万+特定癌症13万+康复金10万)26万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