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在“保险+社会治理”方面,将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领域和社会薄弱环节的保险覆盖面。巨灾保险领域,将开发推广商业巨灾保险产品,探索发行巨灾债券;公共安全领域,继续优化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综合保险,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地方立法工作;到2017年年底之前,在全市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从依靠行政监督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在“保险+民生”方面,积极推动社保“委托商办”试点,鼓励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经办部分社会保险业务;围绕宁波市社保政策和消费需求,推动个人医保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落地。同时,加强对社会特殊人群的保障力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障保险,试点开展退伍军人保险保障计划,打造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宁波标杆”。
在“保险+宁波制造”方面,积极推动保险业建立符合宁波实际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和保费补贴机制,全面推广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加快发展产品研发责任险等科技保险产品,推广“政银保”合作的科技信贷风险共担机制,在分散风险、支持融资、提高生产质量、促进安全绿色生产等方面全面助力“中国制造 2025”。
在“保险+支持"双创"方面,完善小微企业承保模式,推动发展进口信用险和国内贸易信用险。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扩大业务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开发小微企业专属保险产品,扩大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范围。
在“保险+三农”方面,探索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家庭农场综合保险等新险种,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保险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