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都不一样,下面以上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例为大家介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 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1、公司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就业补助由公司支付。
2、公司未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由公司全部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以江苏省)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50X(80.39-25)X0.2=32680.10元扬州人口平均预期寿命:80.39岁,2010年扬州职工月平均工资:2950元(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职工月平均工资你要向劳动部门核实一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950X5=14750元(10级伤残年龄20-30周岁为5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47430.1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